財政司司長即將公佈新一份財政預算案,香港中華總商會(中總)會長蔡冠深期望預算案做好開源節流工作,透過有效調配公共資源,重點維護及優化提升香港營商與投資環境,同時配合去年施政報告提出各項振興經濟與優化社會民生發展的政策措施,為香港發展注入新動能。中總亦重申全力支持特區政府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為維護國家安全提供堅實法律屏障,提振香港整體經濟與投資信心。
該會月前向特區政府提交意見書,就公共資源運用、人力資源配套、提振營商信心、優化產業發展和加強區域合作等提出共8大範疇35項建議。
多管齊下開源節流
因應環球利率波動、地緣政治風險等不確定因素,加上過去數年政府開支大幅增長,未來公共財政面對相當壓力。中總認為,當局要恪守審慎理財原則,做好管控公共開支工作,檢討及精簡現有編制和程序,促使各政策局及部門節省經常開支,並透過加快數字政府建設、推動“精準扶貧”、加強打擊各類濫用公共資源等行為,使資源能用得其所。
基於社會及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特區政府可探討就大型工程項目採用“公私營合作模式”,減輕公共財政壓力。當局也可進一步推動發行綠色債券,並善用隧道、收費公路等公共資產,發行基礎設施債券,為政府帶來額外收益。
提振營商與投資信心
預算案必須著力支持及優化有助提振本港營商與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包括研究全面撤銷房地產交易印花稅的相關樓市“辣招”,讓本港樓市正常運作,重建市場信心。當局亦要探討就加強股市流動性推出針對性部署,例如進一步降低股市印花稅、爭取更多海外企業在港上市,並在外匯基金投資組合加大對優質港股的投資比例等,為股市注入更大動力。
特區政府更可推動與香港工商界攜手做好對外宣傳推廣工作,包括加強對業界參與內地或海外商貿考察、論壇、座談研討等相關活動的財務支持,並涵蓋資助本港商會和工商團體邀請海內外嘉賓來港參與經貿交流,吸引更多跨國企業和國際投資者到香港經營投資,助力促進本港與海內外工商經貿往來合作。
全力支持23條立法
特區政府正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展開公眾諮詢及立法工作。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是香港特區責無旁貸的憲制責任。中總十分支持立法,為維護國家安全提供更堅實法律屏障,鞏固和提升香港整體營商環境,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讓香港社會聚焦經濟民生發展。中總期望當局積極向各界進行詳細解說,加強宣傳二十三條立法帶來的好處,特別是主動與外國領事、跨國企業、外地媒體等接觸,消除可能出現的疑慮,積極爭取國際社會認同。預算案亦要配合二十三條立法,支援工商界參與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工作。
中總對財政預算案的建議重點包括:
- 多管齊下做好開源節流:(1) 採用「公私營合作模式」,減輕公共財政壓力;(2) 進一步擴大綠色債券計劃的範疇,涵蓋更多可持續金融項目;(3) 以現有隧道、收費公路為試點,發行基礎設施REITS;(4) 檢討及精簡現有編制和程序,繼續推行「資源效率優化計劃」;(5)推動「精準扶貧」,加強打擊濫用公共資源行為。
- 提振香港營商與投資信心:(1) 全面撤銷房地產交易印花稅的相關樓市「辣招」,讓本港樓市正常運作;(2) 探討就加強股市流動性推出針對性部署;(3) 維持本港低稅率的環境優勢,為海內外企業選擇在港經營投資提供誘因;(4) 為本港商會及港商企業參與內地/海外商貿考察、展覽活動提供更多財政資助;(5) 為本港商會及港商企業舉辦或參與論壇、交流考察等活動提供專門資助計劃。
- 優化人力資源配套助計劃:(1) 在北部都會區規劃興建寄宿學校的硬件配套,提供生活及教育補貼;(2) 在北部都會區的「國際教育樞紐」中規劃設立寄宿制的中小學;(3) 設立專項基金,為專業人才提供福利和津貼;(4) 推出有目標的特殊技能人才引進清單,明確列出香港對特定領域人才的需求;(5) 將現有安老院舍輸入外勞護理員的安排升級為恒常化政策。
- 加強參與區域合作建設:(1) 支持股票市場建立「一帶一路板塊」,為中國和國際企業建立新的融資管道;(2) 鼓勵開發以人民幣計價的避險和投資工具,推動人民幣國際化使用;(3) 打造專門的「一帶一路」仲裁服務,協調香港和內地仲裁機構和相關部門組建全新的「一帶一路」仲裁機構;(4) 向國家爭取支持成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評級及保險中心,為相關項目提供適切的風險管理服務。
- 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發展內涵:(1) 利用一部分外匯基金成立平穩基金,應對經濟週期給金融市場帶來的影響;(2) 提升金融發展局的地位和職能,加強其政策研究能力;(3) 豐富點心債市場多樣性,提供多種年期的發債選擇;(4) 進一步引入中東、東南亞等地區新資金和企業落戶香港;(5) 主動向大量持有人民幣的中東國家推介人民幣產品,促成人民幣石油交易和持有人民幣的良性循環。
- 集中資源加快創新科技發展:(1) 推動河套在體制機制上成為新時代「一國兩制」新實踐的示範區;(2) 爭取國家實驗室和國家戰略佈局的大型合作項目在河套「一區兩園」共同落地;(3) 由特區政府牽頭在北部都會區佈局建設粵港澳國際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中心;(4) 建立完善機構和個人「白名單」制度,讓區內人員可便捷跨境;(5) 加強跨境數據便利化流動,啟動建設國際數據專用通道。
- 建設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1) 整合文化藝術盛事資源,打造「全民藝術盛會」,培育本地文化發展生態;(2) 積極與海內外城市合作開發文化旅遊產品;(3) 引導內地或東南亞地區的代表性文藝活動在香港舉辦,並吸引各地觀眾來港。
- 明確醫療產業發展政策:(1) 加強公私營醫療服務機構之間的合作與協調,建立明確的規劃和監管機制;(2) 吸引內地龍頭科技企業與本地研究團隊合作,推動醫療科技創新;(3) 為私營醫療機構提供補貼培訓費用,並長期培養高素質的專業醫療輔助人員。
香港中華總商會
2024年2月19日
意見書全文見以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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