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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
《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

廣東省政府2015年7月20日印發,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的主要內容包括:

a) 加快構建與國際高標準對接的投資貿易規則體系。包括:實施內外資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開展外商投資國家安全審查和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建設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創新原產地簽證與管理模式;探索跨境電子商務監管標準;優化知識產權保護和服務;建設國際人才港;發展國際商事仲裁和商事調解機制;完善權益保護和企業社會責任體系;強化立法保障;加強國際高標準投資貿易規則研究;
b) 建設依法規範行政體系和公平競爭市場機制。包括:建立行政權責清單制度;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探索“互聯網+”行政服務新模式;建設智慧自貿試驗區;建立統一的社會信用體系;建立全流程市場監管體系;開展綜合執法改革試點;建立市場監管公眾參與機制;
c) 建設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高水平合作平台。包括:建設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貿易門戶;探索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關檢合作;打造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國際交往平台;建設“一帶一路”物流樞紐;建設“海上絲綢之路國際海員中心”;強化對“一帶一路”建設的跨境金融服務;聯手港澳打造內地企業“走出去”的重要窗口;
d) 打造粵港澳深度合作示範區。包括:制定港澳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規劃建設港澳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先行先試推進服務行業管理標準和規則銜接;建設粵港澳創新型產業發展基地;支持港澳專業服務業拓展內地市場;促進粵港澳專業人才集聚;促進粵港澳服務要素便捷流動;推進建設統一高效、與港澳聯動的口岸監管機制;
e) 強化國際貿易功能集成。包括:建設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設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區;支持新型貿易業態發展;推動融資租賃產業集群發展;建設平行進口綜合商貿平台;建設珠三角加工貿易綜合服務中心;
f) 提升國際航運服務能級。包括:完善港航基礎設施建設;擴大航運服務業對外開放;試點國際船舶登記制度改革;拓展高端航運服務功能;建設自貿試驗區郵輪母港;建立便捷高效的海事服務體系;
g) 深化金融領域開放創新。包括:建立本外幣帳戶管理新模式;打造粵港澳人民幣業務合作示範區;推動跨境人民幣融資;加強與境外及港澳金融市場合作;放寬金融機構准入限制;放寬港澳金融服務業務範圍;開展以資本項目可兌換為重點的外匯管理改革試點;深化跨國公司本外幣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改革試點;完善公共服務領域和個人跨境金融服務;建設全國性重大金融創新平台;建設區域性重大金融創新平台;
h) 完善配套監管及稅收環境。包括:開展海關監管制度創新;推進檢驗檢疫監管制度創新;完善自貿試驗區海事管理模式;優化自貿試驗區稅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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