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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長專欄
會長專欄 - 建設大灣區創新科技經濟帶

蔡冠深博士 (第50屆會長) 2017年11月

 

可以預期,粵港澳大灣區規劃將為香港經濟帶來前所未有新機遇,我們尤其可結合香港與深圳在創科領域的優勢,攜手為大灣區發展注入新動力。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會議闡述中國未來30年發展宏圖,並強調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支持港澳進一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行政長官在其首份《施政報告》亦提及,特區政府會積極參與大灣區發展,特別是在開拓創新與科技方面,為推動香港產業多元化創造有利條件。可以預期,粵港澳大灣區規劃將為香港經濟帶來前所未有新機遇,我們尤其可結合香港與深圳在創科領域的優勢,攜手為大灣區發展注入新動力。

 

設大灣區統籌發展平台

中總一直關注和支持粵港澳大灣區發展,過去曾建議成立“大灣區統籌委員會”,明確區內各城市群自身發展定位,促進優勢互補,同時爭取在大灣區試行全面開放政策,做到真正無縫對接。我很高興見到《施政報告》提出開設“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辦公室”,藉此與中央部委、廣東及澳門政府加強協調,更會主動聯繫商會和專業團體,統籌落實各項工作,協助港人和港商發掘大灣區發展機遇。

 

《施政報告》更特別提到,擬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平台,在構建中的河套區“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基礎上,進一步推動香港與深圳加強在創新與科技範疇合作,貫通產業上、中、下游發展,打造大灣區國際創科中心。

 

我在今年三月呈交的政協提案亦曾建議,要善用粵港在創科領域的優勢,發揮最大協同效益,將“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發展成為中國最具國際化水平的科技產業區。我十分認同《施政報告》提出一系列推動本港創科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包括提升研發開支佔生產總值比率、為企業研發提供額外稅務扣減、增撥資源支持初創企業、訓練和匯聚科技人才等,相信連串措施有助帶領香港創新科技發展邁向新里程,並為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創科合作奠下重要基礎。

 

充分發揮港深協同效益

事實上,廣東近年積極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早前並審議通過《廣深科技創新走廊規劃》,進一步提升廣東在全國創科發展領先優勢,致力打造“中國矽谷”的重要定位,尤其是深圳及其周邊地區已形成具世界影響力的科技產業生態系統,孕育出包括華為、騰訊、大疆、比亞迪等全球知名的高科技企業。香港與深圳毗鄰相接,本身亦擁有國際一流水平的高等教育、資金自由流通、以至知識產權保障等相對優勢,兩地可借助大灣區發展平台,加強優勢互補,並與“廣深科技創新走廊”進行全面對接,為推進區內新一輪創新科技合作提供新的突破點。

 

港深兩地可通過“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平台,利用香港在制度、稅收、法律及生活條件配套等方面的吸引力,配合深圳以至廣東省在科技產業集群及龐大市場規模優勢,透過實施簡便的審批制度與優惠政策,吸引內地、國際研發機構與科技公司進駐,並為科技研發人員辦理工作簽證提供便利,創造吸引高端人才的環境。

 

港、深政府更可與業界加強溝通協調,致力促進河套區科研成果商品化,並推動粵港創科產業與區內傳統產業加強合作,結合香港在金融與專業營運管理等功能,推動相關創科產品與企業在香港進行上市集資、宣傳推廣,通過“產、官、學、研”合作模式,形成科技創新產業合作發展經濟帶,並提供“一條龍”支援與配套服務。

 

總括而言,促進港深兩地科研領域合作,將有助提升大灣區創科產業的發展潛力,並逐步把整個大灣區拓展成為中國最具國際化水平的高新科技產業發展龍頭,在國家邁向新時代及創新發展里程中抓緊龐大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