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新技術企業註冊的最新規定:
為了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訂最新《關於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若干註冊問題的暫行規定》,主要內容如下:
- 出資比例:以高新技術成果作價出資的不再限制出資比例。
- 註冊資本:最低為3萬元人民幣。
- 註冊資本繳付方式:可分3年繳付,首期不少於50﹪;註冊資本1,000萬元以上的,首期出資不少於10﹪。
- 在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內設立小型科技開發類企業,經上市公司或園區管理機構提供資金擔保的,可免於驗資。
- 不再限制貨幣出資的比例。
- 經營項目:不再核定高新技術企業的具體經營項目。
- 審批時間:需要審批的項目,工商局在10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核准登記註冊。
- 股東:自然人可以作為發起人,股東無需深圳戶籍。
- 不超過成果作價金額20﹪的部分可獎給重要貢獻人員用作企業投資。
- 外國投資者以及港、澳、台地區投資者出資入股高新技術企業,其出資額佔註冊資本25﹪以下的,可按內資企業登記註冊。
此規定適用範圍包括:
(1) 經國家、廣東省或深圳市政府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2) 以合乎相關規定的高新技術成果作價出資成立的企業。
此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標準包括公司規模、管理水平和人力資源等方面,詳情可參考《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項目)認定標準》;高新技術成果可參考《中國國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技術成果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