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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
强积金“对冲”取消安排要留神

预计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将不迟於2025年实施,届时僱主将不可以用强积金僱主供款部分来抵销裁员、结业时的僱员应得的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新安排、新法例实施在即,各位僱主及相关人员,务必对此有所了解。
 

强积金制度於2000年实施以来,强积金“对冲”机制一直沿用至今。但随着去年六月立法会通过取消强积金“对冲”机制,政府料将不迟於2025年,在积金局“积金易”平台全面运作时取消“对冲”安排。劳工处高级劳工事务主任陈佩贞指出,工商界或会担心取消强积金“对冲”方案会加重僱主成本负担,但政府同时会推出中小企商户支援配套,协助过度及适应。

 

取消“对冲”前不应解僱僱员
陈佩贞指,取消“对冲”安排的要点在於:取消“对冲”安排不具追溯力,它将在指定日期(转制日)开始生效。而在转制日后,僱主不可使用其强积金强制性供款累算权益“对冲”僱员的遣散费或长服金。僱主的强积金自愿性供款累算权益,以及按僱员服务年数支付的酬金,则可继续用於“对冲”遣散费或长服金。

 

為减低在转制日前引发大规模裁员潮的风险,就转制日之前已在职的僱员的遣散费或长服金转制前部分,会有“豁免”安排。陈佩贞阐释,如僱员在转制日之前已受僱,其遣散费或长服金会分為转制前部分(即转制日前的受僱期)及转制后部分(即转制日起的受僱期)。转制前部分会以转制日之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及当时的服务年资计算,而转制后部分则按终止僱佣前最后一个月工资及转制日起的服务年资计算。至於遣散费或长服金的总额(即遣散费或长服金转制前部分及转制后部分的总和)仍以39万元為限。如果僱员的遣散费或长服金总额超过39万元上限,超出上限的部分从转制后部分扣减。陈佩贞指,僱主可继续用其强积金供款累算权益(不论是在转制日前、当日或之后作出,亦不论是强制性或自愿性供款),“对冲”遣散费或长服金转制前部分(但不可“对冲”遣散费或长服金转制后部分)。因此,她认為僱主在取消“对冲”前不应解僱僱员。

 

而僱员在转制日或之后入职,陈佩贞说,僱主的强积金强制性供款累算权益不可“对冲”遣散费或长服金,至於其他安排则维持不变 — 僱主的强积金自愿性供款累算权益,与归因於僱员服务年资的酬金,可继续“对冲”遣散费或长服金。同时,遣散费或长服金的计算方式也是维持不变。她补充,经调整后的取消“对冲”安排,同样适用於部分职业退休计划的利益。

 

50万元為界  协助中小微企
至於遣散费或长服金转制后部分,陈佩贞透露,政府会推出為期25年、总额达332亿元(以2021年价格估算)的资助计划。她解释,為更具针对性地协助中小微企,僱主会在取消“对冲”初期得到较高的资助额,而资助额会在25年内逐步递减,让僱主逐渐适应政策转变。

 

陈佩贞说,政府资助比率将会以50万元為界线。她举例,如僱主解僱一名僱员,他须首先计算该年内他就所有僱员支付的遣散费或长服金(指“转制后部分”)总额是否已超过50万元。如总额在50万元以下,则他就此僱员所支付的该笔遣散费或长服金款额,可享有较高的资助比率。如总额已超逾50万元,资助比率则较低。陈佩贞指,由於接近九成中小微企每年的遣散费或长服金支出不多於50万元,中小微企将会受惠於50万元界线较高的资助比率。她续指,在50万元以内的个案,僱主在首九年就每名僱员所需负担的款额会“封顶”。如按资助比率计算出来僱主须负担的款额超出“封顶”金额,僱主只需支付“封顶”金额,餘下的款额会由政府资助。首叁年的“封顶”金额更低至3,000元。

 

陈佩贞更提到,為使大眾更清楚强积金“对冲”未来安排,政府已设立专题网站。另外更备有网上计算工具“取消对冲计得掂”,协助僱主估算将来须承担的遣散费或长服金款项。

 

上述内容為本会工商及社会事务委员会“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线上讲座之撮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