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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书
对香港推行公司迁册制度的意见

此意见书已於2023年5月22日提交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对香港推行公司迁册制度的意见

 

月前端接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来函,邀请本会就有关香港推行公司迁册制度建议提供意见。本会特此收集会员对相关课题的看法及观点。兹将意见综合如下,谨供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参考。

 

迁册机制有助吸引海外公司来港

本会支持特区政府计划引入一套便利公司把註册地迁至香港的法律制度,相信能有助发挥香港作為跨国企业集中地和总部经济的优势,增强香港整体竞争力。海外公司迁册至港亦将带动金融与专业服务需求,有助推动香港进一步发挥作為国际金融、商贸和专业服务中心的发展定位。

 

特区政府於2021年已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和有限合伙基金设立简便的基金迁册机制,以便利海外基金来港营运,相信特区政府可凭藉相关经验,有助进一步扩大迁册机制涵盖至不同地区、类型和规模的公司,发挥更好效益。本会认為,当局建议的迁册制度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与本港邻近地方如新加坡相比,新加坡要求拟迁册的公司符合资產总值、全年收入和僱员人数方面等特定要求,反观香港拟订的制度则不设门槛,也没有对申请迁册的公司施加经济实质测试等要求,為海外企业迁册来港提供更大诱引。

 

本会留意到,过去离岸公司大行其道,箇中原因乃企业可享受在註册地特别宽鬆的税务优惠。随着近年全球积极推动税制改革、加强金融规管及打击「洗黑钱」等非法行為,例如欧盟将英属处女群岛企业列作「欧盟税务不合作清单」,相关情况或将驱使更多跨国集团把成立於免税或低税管辖区的公司迁册至其他管辖区。香港适时引入便捷有效的迁册制度,有助减低企业成本,相信可吸引更多离岸公司迁册来港。

 

减少对披露敏感资料的要求

為提升迁册机制的效率,促进香港成為跨国集团的迁册首选地点,本会认為特区政府可探讨就建议的迁册制度进行优化。有本会成员关注非香港公司考虑迁册来港,可能会担心需要披露敏感资料,尤其一些私人公司未必愿意就公司及股东资料作详细披露。当局或可进一步考虑如何在平衡市场规管、安全和合规情况下,尽量减少公司迁册必须披露的资料内容范畴。

 

进一步提升香港的独特优势

据了解,与香港相若採用普通法如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等地区,已相继设立迁册制度,特区政府应进一步研究和分析这些地方在执行公司迁册制度的相关策略,并探讨如何在切合香港实际情况之下,制订一套比其他地区更具优势和竞争力的迁册制度,积极吸引海外企业以香港作為迁册的首选地。

 

当前,内地积极推进高质量发展,重新成為全球经济的火车头,不少跨国企业均希望开拓庞大的内地市场发展商机。香港地理位置优越,是联通内地与国际商贸网络的重要平台,加上香港具有可靠的法治传统、简单税制、与国际接轨的专业服务水平,再配合便利海外公司的迁册制度和营商环境,将有助进一步巩固香港作為海内外企业「引进来、走出去」的重要交匯点。